本篇文章724字,读完约2分钟
10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实施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等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应开展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介绍,近年来,在各地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过程中,随着大量公共租赁住房的竣工交付,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的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机制,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结合当前管理实践,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根据当地自愿申报,本次试点项目范围确定为在浙江、安徽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八省(区)应结合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现状,确定部分市县为试点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服务试点。原则上应覆盖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县级市),试点城市数量由各省(区)确定。
在试点主体方面,《纲要》明确了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服务的主体是承担行政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在购买内容上,所有适合市场化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服务都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购房内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房管理事项、租金收取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事项和综合管理事项。
此外,《方案》指出,试点地区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现状,合理确定购买内容,将适合政府采购服务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服务指导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对于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或者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而不适合市场化提供的服务,政府不得购买。
标题:住建部:浙江等8省区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6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