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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于4月1日开始实施。
《意见》确立了保障民生用地优先、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原则。还明确规定各类住宅用地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工业用地可以灵活转让,先租后让,从而降低企业的土地成本。
其中,《意见》明确了四大土地供应原则:优先保障民生、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用地;加强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扩大土地有偿使用和公开出让的范围;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房和重复利用低效建设用地;支持社会资金通过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投资基本服务设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建设。
同时,为实施房地产调控,广州市除了竞争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外,还将增加限价、竞争性限价、竞争性限价、自持比、现房销售等调控措施。,并取消最高限价应控制在土地出让起价的145%以内的规定。
此外,《意见》明确规定,各类住宅用地应在划拨决定确认或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规划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时开工。各类居住用地应当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必须在开发项目总量的80%之前完成。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广州空港经济区、南沙区、黄埔区、增城区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计划,以及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花都、从化等国有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计划。,由所在的区政府或管理委员会批准
为了实现闲置土地监管全过程的一体化,将闲置土地处置的全过程确定为各区的责任。
标题:广州加强土地管理:住宅用地交付1年内开工 3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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