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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
自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先后三批将两个省和246个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率先探索重点城镇化体制改革;截至2017年底,2个省62个镇的首批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
根据通知,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加快,出租房屋的常住人口已获准在城市公共账户落户。其中,广州、合肥、泸州、石家庄、四川等城市建立了城市公共集体账户,解决了愿意定居但没有住所的人的定居问题。
一些试点城市还保障了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此外,农村集体管理建设用地得到了很好的利用;完善农民家庭和农舍政策。
根据通知,第一批试点项目已基本完成,后续可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关键制度继续探索创新。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项目将聚焦于人们去哪里、土地从哪里来、资金从哪里来的大逻辑,旨在设定基准和学习典型范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16年底,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7.4%,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60%。
财政部:在公私伙伴关系项目支出超过10%限额的地区,新项目将暂停
5月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红线ppp项目财务能力总结分析报告》,明确提出ppp项目财务支出占7-10%的地区要进行风险预警,超过10%的地区要暂停新项目。
财政部在报告中认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财务承受能力论证是保证项目合同履行、防范和控制中长期财务风险的关键。10%的财政能力限制有效地控制了各地ppp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但是一些市县已经超过了这个限制,所以需要提高警惕。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报告称,财政部将坚持规范运作的底线,严格控制10%的财务承受能力红线,完善财务承受能力示范体系。优化支出计算公式,细化参数取值方法,确保支出责任统计的全覆盖。缺少报告或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将被拒绝。
此外,还将加快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和预警系统。完善项目库功能,实现支出责任数据的多点输入、实时更新和自动提取。支出占7-10%的地区将发出风险警告,超过10%的地区将暂停新项目。
报告还指出,将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财务承诺报告,认真总结项目支出责任,确保数据准确上报并及时更新。加强对咨询机构库的管理,及时清退在编制财务报告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咨询机构。
标题:政经谭 | 发改委:基本完成新型城镇化试点 解决公租房保障、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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