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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限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北京市于5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从5月7日到14日,共收到136条意见和建议。人们普遍认为,《通知》是落实住房不投机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护有需要的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指出,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捆绑精装修变相涨价、住房质量担忧等问题。建议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因此,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在非转换价格限制项目中增加了以下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和上市文件中的建设标准、限定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确保销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行搭售其他产品和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主要规定,限价房项目的销售限价与可销售住房评估价格之比高于85%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限价自行销售;如果比例不高于85%,将由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收购并转换为共有产权住房。
如文件所述,如果该比例高于设定比例,开发建设单位将出售给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居民,出售的房屋为商品房,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后5年内可以上市交易。
如果该比例不高于设定比例,则由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收购并转换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者将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格比例的产权份额,剩余的产权份额将转换为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持有的政府产权份额。
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标题:北京正式发布限价房销售新规 不转化的项目不得捆绑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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