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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5月17日报道,5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会见太原市政府负责同志后,太原市人民政府于5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意见》中明确指出,限购政策应予以落实,全市六个区住房2套以上(含2套)的城镇居民家庭、全市六个区住房1套以上(含1套)的非城镇居民家庭、不能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每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非城镇居民家庭,应暂停购买本市六个区的住房。
《意见》提到要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屋企业应在10日内披露所有许可的房屋和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并承诺不涨价。
所有期房必须一次开盘出售,不得采取分批或分次开盘等措施囤积房产。在商品房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必须放置价格标签、价目表和价格手册,同时可以使用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计算机查询等方式清晰标注价格。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格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商品住宅用地交易价格的控制,根据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共建设配套设施,合理设定商品住宅用地上市起拍价、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空地价,防止土地过热,调整商品房价格,稳定市场预期。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控制现有住房短期交易转移、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增加市场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等措施。
标题:约谈之后 太原出台限购意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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