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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2月27日报道称,近日,三亚市发改委和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文件,规定了开发商新建商品房的备案价格。

根据文件要求,三亚市各地区已达到预售(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申请商品房销售价格登记的整体平均价格和单套价格不得超过2017年2月同类型商品房网的平均价格。一套的最高价格;已预售(现)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超过2017年2月该项目的平均网上签约价和最高单套价。如果备案前的价格超过上述标准,需重新申请价格备案。非商品房项目销售的备案价格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亚发文:新房备案价不得超过去年2月 一年内不得调整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检查获悉,与此同时,文件要求是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备案。如果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就不会在网上签字。降价销售率不应超过备案价格的20%。原则上,申报价格保持一年的稳定期。,一年内不能调整;商品房预售价格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持备案文件向市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证。逾期未申请预售许可的,一年内不再受理预售申请。

三亚发文:新房备案价不得超过去年2月 一年内不得调整

此外,备案价格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所有预售(现售)商品房的上市信息、销售价格、销售折扣率和收费项目。其中,一房一标公示牌根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和新建商品房销售牌内容进行公示。不得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价格形式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在价格之外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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