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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了“企业租赁住房贷款”和“共有财产住房贷款”产品。中国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农业银行实施了房地产行业去杠杆化政策,从供需两方面控制信贷供给,没有对“售租”住房提供信贷支持,也没有对房地产投机者提供信贷支持,以防止租赁住房业务信贷资金流入商品房开发领域。

农行:明确不向“以租代售”住房提供信贷支持

据报道,“企业租赁住房贷款”旨在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的供应质量和效率。贷款对象包括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主体、收购收购主体、专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租赁主体;贷款的目的是有效满足客户在购房阶段、装修阶段和项目运营阶段的合理融资需求。

农行:明确不向“以租代售”住房提供信贷支持

其中,针对国家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农行开发了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称为“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这类项目开发成本低,商业可持续性强,将成为农行支持租赁住房业务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共有产权住房贷款”主要满足客户开发销售共有产权住房的融资需求。

农行:明确不向“以租代售”住房提供信贷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还与北京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中心、首创置业、北京城建(600266)、首创置业(600376)、中铁地产和北京建工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向6家企业提供总计2000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项目的发展。

农行:明确不向“以租代售”住房提供信贷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表示,将与其他重点城市开展多层次的签约活动,特别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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