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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客户不满意银行为捍卫他们的权利而进行的“专横”诉讼
我一次付清了我银行卡上的欠款,取消了分期还款,但是我被告知我仍然要一次收取很多费用。近日,宜兴市民徐先生因遭遇此事,来到宜兴法院起诉该银行。
去年8月,由于累计透支14,000元,徐先生选择分12期还款,每月支付手续费100.8元。他没多久就筹到了一笔钱。在第一次还款之前,他又打电话给银行,告诉银行他欠的14000元已经全部还清,他想申请取消分期付款。出乎意料的是,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此时取消,仍将收取一次性手续费1210元。"我已经付了所有的钱,为什么我要收这么多手续费?"徐先生向法院起诉了这家银行。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徐先生撤回诉讼。
昨天我从西城银行了解到,虽然银行信用卡的分期付款没有利息,但是借款人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都比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略高。如果消费者申请取消分期付款,超过70%的银行表示不会退还已支付的手续费,但也会要求消费者在提前终止分期付款后继续支付手续费。
法官介绍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终止后,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的履行将终止;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根据合同的履行和性质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徐先生申请取消分期付款业务时,欠款已经全部还清,分期付款业务尚未开始,银行一次性全额收取手续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标题:由于客户不满,银行过于“专横”,无法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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