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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月最低工资标准
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均实行省级月最低工资,从1630元/月调整到1770元/月。
(二)兼职工作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
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均实行省兼职最低工资标准,现已由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当按小时支付,不得低于当地兼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
1.加班和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等。
三、本通知第二项规定以外的职工月工资,个人按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谓“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多种保障待遇的总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2016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不包括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此外,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劳动福利和个人按下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从以上可以看出,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按下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条例》第6条明确指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应参照当地职工及其家属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因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被视为最低工资标准。
标题: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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