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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考期间的噪音干扰
公告
中考临近,为了为我县广大考生建设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音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在中考期间( 7月17日至7月19日),我县在县范围内的
禁止24小时从事建筑施工业、装修活动和其他噪音产生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饮食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噪音超标排放,特别是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用高音广播扬声器或使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吸引客户的行为。 严禁任何机构、团体、个人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音乐会、文艺演出、广场舞、冠婚葬祭等活动(包括住宅区内)。
三、严格控制汽车噪音污染。 汽车必须遵守城市地区的禁止规定。 7月18日、19日考试期间,在张北一中、德智中学周围500米的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过去的车辆绕行。
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单位和个体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告》的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体,依法严格解决。
张北县人民政府
七月十五
编辑:张彦欣连椿
责任篇:叶瑞东
监审:王鹏飞
总监审:郭海龙
转载请注意:美丽的张北
原标题:“张北县人民政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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