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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宜兴市实行新调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参保人员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分别提高到2940元和18171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会保障年度内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的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他们的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设定为7个档次,从一级到七级分别为2940元、3375元、3832元、4273元、4832元、5149元和18171元。

7月1日,宜兴市提高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目前,宜兴市约有11万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障费。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后,灵活就业人员按一级标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从510元/月增加到588元/月,医疗保险费从280.5元/月增加到323.4元/月。

7月1日,宜兴市提高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例如

如果一家公司在五个行业(工伤行业分类)支付的保费从2550元的下限到2940元,那么公司为员工支付的保费将按31%的比例增加120.9元;按照10.5%的比例,个人每月缴费增加40.95元。

7月1日,宜兴市提高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本市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请已于本月开始,截止申请日期为7月20日。

申报缴费基数对象为:全市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提示]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申报,但用人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情况告知企业参保职工,经职工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纸质材料经签字确认后,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登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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