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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能源价格改革还没有触及市场机制层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能源局专家委员会委员史丹表示,2000年以来,中国能源价格改革总体上仍停留在方法的改进上,今后的改革应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放开对油气进口的限制,促进竞争机制的形成。
斯坦说,能源价格改革应该在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框架内考虑。近十年来,我国在能源定价机制改革方面进展甚微,如资源税由量价改为从价税,部分地方关闭小煤矿,居民阶梯电价等,这些都更注重节能和可持续发展。
此前,改革强调宏观、指导和规划,强调顶层设计,如新能源规划、核电规划和水电规划。然而,仍然存在不足:一方面,过去所做的只是从技术方面如定价方法,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另一方面,没有促进市场竞争的相关重大政策。虽然在增加石油和天然气进口以及开发和利用新能源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对原有格局的影响并不明显。斯坦预计,现有的能源市场结构将发生变化,如扩大油气进口许可范围,放松对低压输电线路的建设和运营控制。
“以市场为导向的能源价格改革可能会导致价格上涨。”斯坦承认,这是因为在最初的定价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各种外部成本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低碳发展、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有了更高的要求,成本压力自然增加。然而,煤、电、油、气在生活中的成本比率并不高。
斯坦提出,今后应从“强化机制、反垄断、强化监管”三个方面努力。健康机制要求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市场机制在定价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反垄断反映了当利益集团出现而帕累托改进消失时,我们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政府的有形之手应该有明确的界限;强监管就是要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增强政府的监管能力。
在她看来,政府应该在调控措施上更有针对性,在具体调控政策上更具创新性。就能源市场而言,我们应该从过去强调生产和供应的思想转向注重需求。一个紧迫而明显的例子是,可以对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需求方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能源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不外乎三个方面."史丹说,首先是要注重效率。坦率地说,能源行业的效率近年来有所下降,尤其是国有企业。虽然规模已经迅速扩大,但这是更加低效的扩张;第二是确保安全,但这往往与国家战略和政治因素有关;第三是造福民生。改革不能偏离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特别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能源消耗。
斯坦指出,目前,国有企业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其效率低于其他所有制企业,这是改革必须面对和处理好的问题。
精彩的对话
记者:今年国际油价大幅波动。2013年会发生什么?
斯坦:归根结底,影响油价的因素取决于供求双方以及背后的经济增长。2013年,奥巴马将开始他的第二个任期,很可能会出台新的刺激政策;在欧洲,为应对危机而签署的一系列协议有望取得成果。11月之后,中国经济有望迎来新的动力。尽管实现两位数增长不现实,但有望保持8%左右的增长率。从整体基本面来看,国际油价预计明年将有一定程度的上涨。
记者:能源价格改革的结果会是价格上涨吗?
斯坦:考虑到包括外部补偿在内的能源成本不断增加,能源价格机制改革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价格上涨压力。
考虑到包括外部性补偿在内的不断增加的能源成本,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的价格上涨压力。正如整个资源税改革一样,其出发点之一就是要真实地反映资源的稀缺性,这样价格才能更好地反映成本,社会分担成本的增加是合理的。
就像整个资源税改革一样,其出发点之一就是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具体办法是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政策,由数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使资源税征收额度与能源市场价格挂钩,再与资源开采收入挂钩。在这种背景下,让价格更好地反映成本,让社会分担成本的增加是合理的。对于政府来说,重要的是使改革逐步可控,以免对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产生过度影响。
记者:有人认为油价上涨会使我国的生产成本高于其他国家,从而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斯坦:这个问题需要全面分析。从表面上看,能源价格改革可能会增加出口企业的成本,影响它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但事实上,因为我们的出口产品大多是低附加值的低端产品,所以所谓的竞争也是低价竞争。在这种情况下,生产成本的适度可控增长有利于微观层面的外贸企业优胜劣汰,有利于宏观层面的外贸结构调整。因此,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价格机制的市场化改革。
标题:史丹:能源价改应强化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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