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7字,读完约1分钟

据无锡波波报道,7月30日,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无锡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具体标准如下:

2018年无锡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人/月,比去年增加45元/人/月

本市户籍期限不满6年的调整为225元/人/月

政府维修基金调整为:“6050”人员920元/人/月;“5040”人员为810元/人/月,比去年增加90元/人/月

基本养老金和政府维持基金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纯居民,另一类是被征地农民的政府维修人员。

纯居民的养老待遇是发放“基本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的政府供养人员是基本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性养老金,统称为“政府供养基金”。

其中,60岁以上的男性、50岁以上的女性,称为" 6050 ",50岁以上的男性和40岁以上的女性,称为" 5040 ",根据上述年龄分为两类领取政府抚养费。目前,我市政府维修资金标准调整为“6050”人员920元/人/月(其中征地补偿费470元/人),5040”人员810元/人/月(其中征地补偿费360元/人/月)

2018年无锡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上述标准计划从7月1日起实施

标题:2018年无锡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1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