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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兴市发布的官方报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社会优质发展的意见》,市农林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基础、激励、导向三大类13项奖励补贴政策,重点抓好农业优质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的“三个转变”。

宜兴市推出13项获奖措施,促进农业优质发展

具体奖励和补贴政策的详细说明

根据实施细则,在新旧交替、农业模式向新推广、模式向新推广、动能向新推广的情况下,新建滴管设施连片面积100亩以上,钢架温室连片面积30亩以上,多跨温室10亩以上,智能温室8亩以上。每亩分别奖励300元、3000元、1万元和4万元;对在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物联网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年设备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30%的补贴。

宜兴市推出13项获奖措施,促进农业优质发展

从大力发展“精品渔业、精品果蔬、精品园林艺术”和实现由低到高转型的角度来看,如果老茶园的连片面积超过10亩,每亩补助500元(新茶园不予补助);对新引进的10亩以上乔木茶树,每亩补助1000元;对于新获得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每份奖励为10000元;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授予的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基地、品牌建设、特色村、示范村等各类许可单位,奖励20万元;新建和扩建的中药材、鲜切花、种苗、水果基地,由单个主体实施的,按毗邻面积奖励1500-200000元。

宜兴市推出13项获奖措施,促进农业优质发展

在对内转移方面,企业参与政府组织的国内综合展览和海外国际展览,积极拓展对外市场,国内展位奖励4000元,国际展位奖励8000元。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实施细则将奖励100万元创建部级“中国最美休闲村”;新昌铁路、宁杭高速公路、旧104国道等22条市级以上道路,根据绿化带实际绿化覆盖面积给予800元/亩/年补助;太湖防护林、渔业和湿地建设涉及城镇和村庄。根据实际造林面积,防护林给予800元/亩/年补助,渔湿建村(组)集体给予300元/亩/年补助,农民给予500元/亩/年补助;对于建成的秸秆气化站,正常运行每年补助10万元。

标题:宜兴市推出13项获奖措施,促进农业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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