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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合肥市房地产登记模式将从“审查婚姻关系”向“查询共同关系”转变。据中国之声《朝光新闻》报道,从本月开始,合肥市民出售房屋无需征得配偶同意,登记者有权处置房屋。
随着政策一年过渡期的结束,从7月1日开始,合肥市房地产登记模式将从“审查婚姻关系”向“查询共同关系”转变。也就是说,在登记不动产所有权时,我们只询问共有权利。如果查询结果与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一致,我们可以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公民出售房屋不需要配偶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登记房屋的人,在被要求拥有房屋后,有权处置这些房屋。
因为根据以前的政策,如果公民出售房屋和抵押,房地产部门将检查他们的配偶,即隐藏的共同所有者的权益。如果确认财产是婚内购买的,出售和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新规定实施后,房地产部门将只承认房地产许可证上的名称。那时,如果房子要出售或抵押,房地产部门将只看房地产许可证上登记的名字,而不经配偶同意。
但是,在登记房改、集资、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经济适用房时,权利人的婚姻状况仍需核对,属于夫妻双方,需要共同申请。
值得提醒的是,该房屋有贷款,已申请其他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你需要注册,你可以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要么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贷款银行将协助进行相关登记。
此外,房地产部门还表示,对于已登记的房屋,公民可以申请加名,也可以实行联合登记。夫妻双方加名字都不收手续费,只要他们带结婚证、户口簿、登记证等。,他们可以通过房屋登记中心。
标题:本月起合肥卖房不用配偶同意 房产部门只看产证名字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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