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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台区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租房,第二天她以某种理由要求工作人员退还押金,被要求接受“潜规则”。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请王女士分享、吃喝、发送性感照片。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涉案员工的不当行为是其管理上的失误,今后将加强管理。律师认为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违法。
王女士说,本月5日,她看到一则在丰台区科兴路租房的广告,并与上述联系人取得了联系。另一方声称是北京东方华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汉)的租赁代理人。王女士看了房子后,觉得房子不错,价格也合适。当时,她向对方支付了1250元的定金。王女士与东方华涵签署的房屋定金的收付情况表明,承租人应于9月5日前在出租人营业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均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支付的定金归出租方所有。
当天晚上,王女士在网上看到了很多中介公司的负面评论,决定收回她的租约。第二天,王女士联系了前一天带她看房的工作人员,希望对方退还押金,但她通过微信受到中介人员的骚扰,对方要求在退还押金前遵守潜规则。
记者在王女士与上述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他同意,押金是可以退还的,但前提是王女士在任何事情上都必须服从他。在王女士说她不明白自己的意思后,这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她需要王女士接受“潜规则”,并表示她会为王女士找一套免费的房子住,如果她不满意,就换一套。此外,该男子还要求王女士一起生活,一起吃喝,并发送性感照片。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东方华汉的负责人。负责人说她对具体情况了解不多,建议王女士去公司解决存款问题。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涉案员工的不当行为是其管理上的一个失误,今后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袁江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任何人多次发送淫秽、侮辱、威胁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上述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类似情况下,居民可以报警。
标题:女子欲退1250元租房定金 被东方华瀚中介要求“潜规则”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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