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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医疗保险部了解到,从5月1日起,本市家庭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
居家医疗服务(医疗照顾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每户65元的收费标准支付;居家医疗服务(实习护士)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每名80元的收费标准支付。
居家医疗服务费用的90%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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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海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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