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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发出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您在2016年5月1日后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出租出去,且该项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市),您应按3%的税率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两部门还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中再保险、房地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政策的通知》中,两个部门还明确了再保险和非学历教育的“补丁”政策,并指出这些政策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在再保险服务方面,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并执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
两个部门已经明确,如果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且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则再保险合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否则,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所谓原始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分出方与投保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业务活动。
在非学历教育方面,两个部门已明确表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的普通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以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此外,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这些服务是根据劳务派遣服务政策实施的。所有政党、共青团、工会、妇联、中国科协、青联、台联和归侨联合会收取党费、团费和会费,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这些都是非商业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标题:营改增再出补丁政策 房企出租自建老房按5%征税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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