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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一名妇女,谎称自己是城建集团一名高级成员的孩子。她以低价买下了一套室内房子和一家底层企业,并诈骗了包括陈某在内的17名受害者4900多万元。近日,市高院以诈骗罪判处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女人叫陆,今年32岁。2010年11月至2014年10月,卢谋谎称自己是城建集团高级管理层的孩子。他与获得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有关联,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朝阳区东华湾小区的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城建、北京市花都县、北京城建、中国建筑年)的内部房屋和底层业务,以及朝阳区国丰上官小区的首套商品房。她还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诱骗受害者住进自己租住的商品房,以获得受害者的信任,并诈骗了陈某等17名受害者共4900多万元。鲁非法占有上述钱财后,任意挥霍,最终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陆于2014年10月30日被捕并被绳之以法,同年12月被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去年12月28日,法院以诈骗罪审判了鲁,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了他的全部个人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陆的非法所得,并返还本案被害人。记录在案的被扣押的资金和材料以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将被没收,并在本案中出售给受害者。
一审判决后,陆不服,向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卢穆认为一审判决中的事实不清楚,他已经向受害人偿还了部分款项。与张的部分资金被用于联合投资,这不应被视为骗钱。卢谋还认为,她没有故意骗钱,很多钱都是为受害人付的房租,她尽力为有困难的客户还钱,一审判决过重。
据市高级法院称,陆某随意挥霍了大部分赃款,其返还部分赃款并扣除已付租金的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一审法院认定的诈骗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其定罪量刑没有错。二审期间,上诉人陆某没有获得任何新的减刑或从轻处罚。因此,上诉人陆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受理。
今年4月11日,市高级法院最终裁定驳回陆的上诉,维持原判。
标题:女子冒充房企高层诈骗4900万 谎称能买低价房 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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