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4字,读完约3分钟
16日上午,原深圳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因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蒋尊玉涉嫌收受财物共计7000多万元。
记者发现,蒋尊宇的行贿行为大多涉及房地产开发。在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深圳,蒋尊宇利用自己的“前门为官,后门为商”的地位,与政界、商界的家庭成员合作,乘城市土地开发的“免费搭车”来寻租和发放化肥。
贿赂大多与“房子”有关
检察机关称,1996年至2014年,姜尊玉在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岗区委书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直接或通过他人协助黄泽市14个单位或个人承接建设项目和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得财产3,265.6767万元和4,670万港元。
根据庭审信息,蒋尊宇涉嫌受贿的行为大多与“房子”直接相关。2000年至2009年,蒋尊宇在深圳帮助一家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并通过其家人的“低价收购”获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某的“受益费”。
根据姜遵玉的女儿姜谋丹的证词,她通过何某以4.5%的低价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房产中介知道姜遵玉可以在国土局管理他们,所以他应该有一个好的关系。”
姜遵玉在龙岗区任职期间,深圳城市发展持续扩张,龙岗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为姜遵玉提供了寻租机会。
李卫平是江尊宇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姜遵玉涉嫌受贿的14个事实中,有5个与李卫平有关,通过李卫平收取的贿赂占贿赂总额的60%以上。
蒋尊宇在法庭上说,他和李卫平经常一起打牌,他的女儿直接叫李卫平“叔叔”。根据纪检部门的一份文件,李卫平利用姜祖玉的影响力帮助人们处理事务,搭建了一座权力和金钱交易的桥梁,甚至帮助姜祖玉的情妇安排堕胎。
“在前门做官,在后门做生意”
在6日的庭审中,姜尊玉推翻了此前的供词,称检察机关指控的大部分贿赂是他的前妻和女儿接受的,或者是李卫平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
然而,调查人员将姜祖禹与家人的关系描述为“前门为吏,后门为商”。
20世纪90年代初,姜祖玉的前妻李以姐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皮包公司”从事房地产项目咨询,并利用姜祖玉在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的职位,通过引进土地转让、提供信息咨询,甚至向私营企业老板行贿等方式,变相收取了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好处。
为了逃避组织调查,姜祖玉和李于2013年同意离婚,但事实上他们仍住在一起。
“领导人干预项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除人为因素外,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不完善是主要原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一名干部建议,应全面推行土地和住房管理的网上招投标、拍卖和挂牌,通过建立市场诚信的“黑名单”制度,从技术上和制度上减少招投标、串标等非法市场操纵行为,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应实现全自动、全封闭式。
标题:7000多万受贿多数涉“房” 前门当官后门经商优房客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11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