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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使许多家庭变得富有,但也拆散了许多亲属关系。居住在上海市普陀区的王女士,在自己的家中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拆迁,深深体会到了世间冷暖的交织。原来,330万元的拆迁补偿没有分割。爷爷的拒绝让王女士感到悲伤和惋惜,感情的大船沉了。
房屋拆迁的爷爷决心不向他的孙女支付赔偿金
事情应该从去年开始,当时王女士在普陀区陆家寨后村的房子被列为征地范围,总补偿金额约为330万元。该房屋承租人为王女士的祖父王老,户籍共有6人,即王女士及其儿子、王老先生及其妻子(王女士的祖父和祖母)、王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即王女士的两个姑姑),但王女士及其儿子没有分到一分钱半。
可以合理地说,330万元的拆迁补偿应在上述六人之间平均分配,即王女士及其儿子共获得110万元。然而,事实远非如此。作为祖父,他没有给孙女和曾孙一分钱,甚至上了法庭。
作为外人,我们很难理解王师傅的古怪做法,这不仅伤害了孙女的心,也使家庭关系越来越紧张。王女士说,从小到大,父母住在这个小小的拆迁安置房里很方便,她爷爷很爱她自己。但这种和谐的家庭关系在王女士的父母离婚后戛然而止。
2000年8月,王女士的父母被普陀区人民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上称王女士与母亲同住。虽然王女士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父亲去世多年,但王女士和儿子的户籍都在拆迁房屋内,而且王女士在拆迁前已经在该房屋内居住多年,因此她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作为拆迁补偿的分配者,老国王为什么坚决拒绝给孙女钱?
法院无视证据,驳回了孙女的请求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诉诸法律,希望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王女士的律师焦律师表示,王女士名下没有其他财产,王女士及其儿子的户籍在拆迁房屋内,王女士是该房屋的实际住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王女士完全符合获得拆迁补偿的条件。
然而,当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4日做出判决时,所有人都震惊了。法院不支持原告的主张,因为原告王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她在被征用的房屋中居住了很长时间,所以她不支持其拆迁补偿的请求。那么,真的是这样吗?王女士真的很久没有住在这座破旧的房子里了吗?
焦的律师表示,王女士不仅到房屋所在的居委会出具了相关的居住证明,还从邻居那里拿到了纸质的证明,这些都可以证明王女士在被征用的房屋中居住了很长时间。
但是,法院直接“无视”证据,直接裁定“原告王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居住在被征收房屋内,仅因被征收房屋内有原告的物品,难以认定有两个原告。”长期住在被征用的房子里。”
那么,是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邻居的证明不能证明王女士长期在该房屋居住,还是存在某种“黑幕”?我们不知道,也不能理解王父的内心思想,这使我们认识到“没有不可拆的房间,只有不可分的钱”。
目前,王女士已经提到了上述情况。王女士说,她仍然相信法律,希望法院能够真正保护她应有的权益。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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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拆了一套房也拆了一个家爷爷冷血对待孙女的背后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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