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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些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将首付贷款转变为消费贷款和过桥贷款。记者了解到,上海银监局昨天上午召开特别会议,再次强调严禁首付。
据与会者透露,根据银监局的抽查,今年1月和2月,仅上海链家就有101笔企业账户垫款,涉及上海多家银行,总金额达1.14亿元。尽管首付贷款的总体规模略低于市场想象,但上海银监局仍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贷款保持谨慎。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地产中介等渠道获得首付资金,他们应拒绝贷款申请并被列入黑名单。
银监局此前表示,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应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并被列入黑名单:中介机构或其员工为买家提供或参与提供首付款或最终付款等融资服务;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进行或参与虚假抵押,或存在其他可能危及银行信贷安全的重大信用缺陷;业务状况恶化,影响推荐业务的能力,或存在欺诈、银行信贷等不良行为;在向商业银行推荐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出现了许多不良贷款。
事实上,就在本月10日,上海银行业协会发布公告,其管辖范围内的成员银行共同“声明”不会与提供首付的非金融企业合作,并将严格审查首付资金的来源和买家的偿付能力。
同时,声明指出,上海辖区内各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及相关利率要求,不过度压低客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避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无序竞争,共同维护上海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上海银行协会秘书长赵海表示,银行最重要的是把握一个原则:首付是自有资金的要求。无论变更何种形式或归属,禁止用预付款支付首付款,也就是说,无论变更何种归属,首付款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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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海银监局:首付贷换哪种“马甲”都不行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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