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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下发,一个“原则上不建封闭式住宅小区”引起了热烈讨论。
“我的门永远敞开着,张开双臂等着你……”
2月21日,新华社报道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并就“中国原则上不建封闭式住宅小区”引发了热烈讨论。
“出门就是路。孩子们会不安全吗?如何确保社区的安全?如何解决停车问题?如何管理财产?”诸如此类的问题层出不穷。
由此可见,《意见》第16条指出了优化块状路网结构的必要性。加强街区规划建设,分步界定新建街区面积,促进开放便捷、规模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发展。新建住宅应当推行街区制,原则上不得修建封闭式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应逐步开放,实现内部道路的公共化,解决交通网络布局问题,促进土地的节约利用。树立“窄路密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构建高速公路、主次干道和支路合理级配的路网体系。街区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和美洲,它是一组建筑、广场、街道、小公园、绿地和其他实体或空房间的总称。
《意见》发表后,许多人对上述政策的接受程度提出质疑,并采访了业内专家进行解读。
中国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综合交通研究所发展合作部主任李德芬认为,打破封闭社区的根本目的是打破大地块、大道路的格局,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和人民旅游发展的城市发展格局。
李德芬解释说,这一政策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的:一方面是新建住宅,另一方面是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新的住宅建筑将被纳入规划方案,而对于一些老城区,它们需要与城市更新相结合。“打破封闭的社区将使更多的界面面向街道,这更有利于业务的发展。”
不过,李德芬也承认,推行小区制确实有很多前提条件,包括小区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和公共空房问题,因此解决上述问题是实现小区化的前提。
在李德芬看来,对于新建住宅,规划方案中可以建设地下停车场,而对于部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元,可以选择合适的场所进行统一建设和集中停车。
李德芬提到了“邻里社区”的概念,以保护居住区的公共空的利益,并指出城市未来的发展应该是开放的,街区式社区有完善的公共绿地、商业餐饮等配套设施,为居住区的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同时,街区式产生的交通道路也是服务道路,大型道路不会经过邻里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打破封闭的社区不是一蹴而就的。李德芬表示,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项目应该区别对待,更应该与空的整体布局和城市的产业形态布局相匹配。应该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概而论。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解释说,封闭住宅区是农耕文明的概念,每栋建筑都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互不相连,公共服务设施也不共享。但是现在城市应该是开放的,以公共活动和公共空室为特征。
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意见》还提出逐步开放,实现内部道路的公开化。根据杨保军的观点,你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第一步是让行人通过,然后是自行车,管理人员应该跟上。“现在物业负责大门,未来负责大楼。当每栋建筑都安全时,街道就可以自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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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解读住宅小区破围墙 大型道路不会穿过邻里单位内部 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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