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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挂牌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内部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增值或者投资回报或者程度的承诺;项目位置不得以项目达到特定参考对象所需的时间来表示;如果是明示价格,应明确表示为实际销售价格,并明确说明价格的有效期。过去,房地产广告变化无常。“五分钟到地铁站”实际上是“五分钟车程”,而且速度超快;可以说一个好的省级学位是“下来的”;“最低单价从xxxx元开始”,但购房者去售楼部时才知道特价单元已经售完...这种“货物不适合董事会”的宣传会议被新颁布的法规所阻止。根据市场参与者的分析,SAIC宣布的是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即媒体发布的信息。但是,根据新规定的表述,“房屋信息应当真实”不仅应该限制二手房,还应该适用于二手房。
正如之前多次提到的,政府监管部门曾设想推出“上市手册”,以规范二手房来源的关键信息,如房屋地址、位置、朝向、结构、建筑面积和产权。如果来源实际上不同于上市手册,二手房中介机构将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这个想法最终并没有“难以产生”。据推测,这是来自行业的压力。业内人士认为,在发布要约时,所有者可能无法提供这些关键信息。如果政府需要行业“认可”上市指令,那么二手房中介公司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
根据目前二手房中介机构发布的信息,无论是店水标签还是媒体广告,菜源的具体走向并不明显,经常使用“四正区间”、“采光好”、“一流景观”等四个词。即使这些表达没有打动买家的心,中介也不可能承担责任。对于二手房中介行业来说,二手房相对于一手房的天然优势是二手房是现成的,周边环境是一定的,所以客户只有亲自查看房屋情况后才会签合同。这种“你看到的就是你得到的”二手房比仅仅用图画、木板房和沙盘展示的美丽前景要可靠得多。二手房买卖的一个变数是学位,因为学位分配的权力在教育局手中,即使是曾经与名校学位相当的二手房,也会偶尔微调名校的招生范围。在这方面,中介有足够的经验来处理它。除了程度之外,二手房买卖中最大的变数是产权瑕疵,这也是买卖双方和中介之间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然而,即使是搜索,当二手房签字时,当时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改变,这是中介无法预测的。
《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主要对二手房广告进行规范,对二手房广告进行“发布”,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仍将发挥作用。如果中介机构发布的二手房信息过于夸张,只会让买家反感,而不会吸引买家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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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地产一手广告掐紧 中介“水牌”谁管?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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