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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联合检查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部署在10月30日至11月30日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将重点关注以下行为: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明确,且价格未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注;未按要求实施“一套一标准”;标注信息不完整,价格未按规定内容清晰标注的;未标明该房屋的销售状况,且所售房屋标明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格;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让等。,没有标明消费者的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和虚假价格促销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通过约束或附加条件强制提供货物或服务以及捆绑收费;囤积居奇,炒作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双方提供便利,避免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并为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违反《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林表示,价格标签是中国价格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保障。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明码标价、不符合“一套一标”规定、标识信息不完整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打击捆绑收费、囤积居奇、炒作门牌等市场价格操纵行为,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实际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表示,两个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检查,表明房地产市场监管将始终保持高压和严格的调查。此次检查集中在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行为上,方向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起到了强大的威慑作用。根据专项检查,应将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实施联合处罚,有利于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净化市场环境。
标题:人民日报:卖房不明码标价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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