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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8日晚,中南建设宣布,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制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世纪城就与李沧区政府、大肇源小区、南岭小区的合同纠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了解,2009年7月23日,中南控股中标了大肇园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并分别与李沧区政府和大肇园社区签订了《项目协议》和《安置房项目代理协议》。根据项目协议,中南控股应在李沧区成立项目公司,以新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拟招标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作为建设主体实施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因此,在中南建设上市时从中南控股购买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了青岛世纪城。根据协议,具体拆迁工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搬迁安置等))将由大肇源社区实施,中南控股或青岛世纪城将只负责根据李沧区政府或大肇源社区的要求提供拆迁资金;对于安置房的建设,青岛世纪城作为施工代理,应先将建设项目支付给建设单位,然后由李沧区政府将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返还给大肇源社区后,由大肇源社区支付给青岛世纪城。截至目前,中南控股和青岛世纪城已通过招标完成了李沧区政府委托的全部工作,共支付拆迁补偿费434,737,964.01元,安置房721,746,134.25元。但截至目前,李沧区政府和大肇园社区仅向青岛世纪城返还417,039,033元,剩余拆迁补偿324,032,764.01元,安置房项目415,412,301.25元。
基于此,中南控股和青岛世纪城提出索赔,要求李沧区政府、大肇园小区、南岭小区向中南控股和青岛世纪城支付赔偿金324,032,764.01元,具体如下:
1.返还未支付的拆迁补偿资金324,032,764.01元及上述资金延期支付损失289,232,984.69元。
2.返还未支付的安置房建设费进度款415,412,301.25元及上述款项延期支付损失313,636,286.5元。
3.返还未支付的拆迁补偿资金190,313,298元及因逾期支付造成的损失163,535,339.05元。
4.退还未支付的安置房建设费进度款198,523,714.2元及上述款项延期支付损失56,579,258.5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南建设(含控股子公司)其他小规模诉讼和仲裁事项约500件,平均目标金额约328万元。公司里没有什么应该披露而不应该披露的。
标题:中南建设:控股股东及子公司向李沧区政府与大枣园社区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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