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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丹东市政府在此前《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房地产投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
观点:据房地产新媒体报道,《通知》明确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落实房屋用于居住、不用于投机的定位。加强已购商品房的交易管理,严格审核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身份证明、购买时间、购买面积等交易要素信息。如不符合政策规定,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国土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根据通知,在贯彻落实《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郑丹办发[2018]23号)的基础上,首批无本地企业、无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将在限制区内购买新的商品房,并在签订5年商品房销售合同、取得房产证后上市交易。
此外,对于在本地区没有业务或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的商品房和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笔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第二笔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贷款利率提高了20%以上。
通知还要求加强土地出让成本控制,调整宅基地供应结构。在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应灵活采用限价、竞争性地价限制、竞争性地价限制、竞争性租赁住房等招标方式,严格控制高地价、高地价项目的出现。增加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不低于城市建设用地的25%。
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判断,密切配合,共同执法,建立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囤积房产、投机倒把、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保持高压严查的趋势,共同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共同查处,暂停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控制。实施房屋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通过政策解读和市场信息披露正确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开账户等网络媒体炒作房价、传播虚假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
标题:丹东发布遏制投机炒房新政:已购房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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