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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划定“禁区”,迈出“裸奔”的第一步

14日,中央第九检查组在向福建省反馈检查情况时,再次明确提出“裸官”问题,表示司级领导干部中“裸官”较多。记者了解到,“裸官”的治理已经提上中央的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配偶出国(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管理办法》,重新界定了“裸官”的概念,首次明确了“裸官”的五个关键岗位需要清理。最近,至少有10多个省份已经开始调查基层裸体官员的数量。(《南方都市报》,7月15日)

江苏省希望清理五个关键岗位的“裸官”

人们关注“裸官”,这使得人们更容易将“裸官”与“贪婪”联系起来。监督和制约“裸官”有利于维护公共权利的基本伦理。“裸官”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滞后的产物,导致大量“裸官”潜伏在重要领导岗位上,成为腐败泛滥的无惧之地。

江苏省希望清理五个关键岗位的“裸官”

今年1月颁布的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配偶出国(境)的;或无配偶、子女已迁出国(境)外”,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裸官”,成为不能列为调查对象的情形之一。随后,中央组织部发布了《配偶出国(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管理办法》,成为“处理裸体问题”的准确依据。

江苏省希望清理五个关键岗位的“裸官”

一方面,它准确地定义了“裸官”的概念。其配偶已移居国外(领土)的国家工作人员、无配偶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子女已移居国外(领土)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行政措施》的监督和清理范围。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配偶不仅是一个经济利益共同体,而且在法律关系和情感关系上也是不可分割的。配偶被列为裸官的一个关键条件,客观明确,容易判断。两者都为“裸官”创造了一个“禁区”。禁止“裸官”进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五个重要岗位,以及上述机关或内设机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这些岗位不仅是当前清理调整的重点,也是今后“裸官”晋升、考察和任用的“禁区”,是对《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的补充和完善。

江苏省希望清理五个关键岗位的“裸官”

当然,“裸官”的出现是动态的,预防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划定就业的“禁区”是正常“裸体治理”的第一步。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官员个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格检查和惩罚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任何一个“裸官”都会被调整,迫不及待地要等到升迁、任命、考察甚至腐败发生之后,才被纳入监督的视线,从而提高“裸官治理”的执行力。此外,对“裸官”的限制是权力,而不是权益。在为"禁区"内的五类"裸官"提出更多操作岗位清单的同时,在"禁区"之外应该是不禁止的。有必要保证此类人员的合理上升空,并给予相对平等的地位。

标题:江苏省希望清理五个关键岗位的“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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