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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无锡商报》报道,7月17日,无锡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提高对无锡市特困人群的扶持标准。新标准将于2017年7月1日实施。
极度贫困的人
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确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或者法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
调整了极端贫困人口的支助标准
城市贫民
无锡市城市贫困人口的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40元。城市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养老金、失地农民补偿等一般福利待遇,每月政府资金计入供养标准核算(不含敬老)。
农村贫困人口
城市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920元调整到1150元。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养老金、失地农民补偿等一般福利,每月政府资金计入供养标准核算(不含敬老)。
孤儿
城市孤儿集中抚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890元提高到2050元;
分散社区孤儿抚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540元(含中央和省级补助300元)。
本次招标调整后,无锡市各类支持标准居全省第二位。本次招标调整将惠及全市6228名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标题:无锡市贫困人口的供养标准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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