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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前社会上热议的“土地财政”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在11月28日的《人民日报》上撰文指出,“单纯提及“土地财政”既不客观也不科学,容易误导决策。”
“土地财政恐怕不行
不能继续了。"
49岁的王保安长期在财税系统工作,并在当地工作了两年(2001年12月至2003年2月,他被任命为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今年2月,他被提升为财政部副部长,主管综合部、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社会保障部、金融科学研究所、中国财经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在署名文章《开创财政理论发展新局面》中,王保安写道,从土地出让方案的审批到土地价格的形成,再到净收入的形成,都不在财政职能范围之内,甚至与财政部门没有直接关系,但最终体现在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集中统计中。此外,土地转让的净收入不到转让收入的1/3,不到当地可用财政资源的10%。
然而,在许多学者眼中,近十年来,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财政”问题一直伴随着城市扩张。
11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2013年财经年会:预测与策略”论坛上,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中国土地科学学会副会长黄小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博远基金会学术委员周其仁都指出,土地财政是一个现实问题。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基本上转移到了地方政府。今年前十个月,即使刚刚赶上楼市调控,土地出让收入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近40%,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
“大家最大的共识是,土地融资可能无法继续。政府拍卖土地并从事土地融资。这种模式不会改变,土地制度的所有改革也不会实现。”沃森昨天说。
“谈缩小征地范围
再谈一百年也没用。"
"到目前为止,可以说改革并不顺利."黄小琥提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土地管理部门就一直在讨论征地制度改革,各地也形成了很多共识,但到目前为止,在缩小征地范围方面还没有达成共识。“各方不赞成的关键是,(一旦)征地范围缩小,你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而政府可以收购的土地,特别是可以出售的土地,将会影响政府的土地财政和土地财政。这从根本上触及了土地经营制度及其形成的利益格局。”
“首先要处理的是土地财政。如果取消土地财政,会带来什么问题,应该用什么机制来代替?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否则,百年之内缩小征地范围基本上是没有用的。”沃森说。
目前,外界更多谈论的是用财产税取代土地财政。
在11月20日出版的《经济日报》上,财政部部长谢写道,下一步就是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研究,积极推进单位房地产房产税改革。”从本文中不难发现,谢把财产税作为构建地方税体系的一部分。
1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财经学院院长高培勇在谈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时,也提到了如何建立地方税制。高培勇表示,今后,如果营改增后试点范围和行业不断扩大,作为主要地方税种的营业税将面临更大冲击。“新的税源来自哪里?我相信直接税,如财产税和财产税将被填补,这将导致中国税收制度的全面变化。”
争论仍未结束。
“每个人都在谈论土地财政。事实上,关于土地财政的说法应该进一步研究。如果土地价格被视为通过土地交换进行的土地融资,那么从土地中征税并将其移交给政府财政是什么融资?我恐怕这个问题应与整个财税制度和整个安排的设计一并考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志28日表示。
郭树清:土地使用权
应该释放流量和循环
“我强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用一个简单的系统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许多问题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应该以协调、积极和稳定的方式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胡存直说。
沃森昨日表示,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明确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是移民到城市的移民,首先是农民工及其家人。“这不是给城市中心和郊区的农民锦上添花,也不是让开发商回到2005年前的时代,成为开发商的盛宴。土地制度的改革不是让城市各行各业的精英在郊区的别墅和庄园获得合法的产权证书,并进一步从事更多的庄园。”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28日晚也出席了《财经2013年年会:预测与策略》,并提到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要保持18亿亩耕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但是,使用权(土地)应该自由化和流通,使农村劳动力、土地和资本能够像城市劳动力和资本一样进入市场。”
“在任何工业化国家,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都是一个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然而,这种差异在中国确实不同寻常,而且比其他国家持续的时间更长。”郭树清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城乡二元体制安排的分化。“无论农民的经济和政治权利、社会和文化权利如何,他们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都是不平等的,城市居民也是不平等的。"
标题: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土地财政的提法易误导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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