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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军作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违反了打击犯罪的职责。违反法律的人知道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并故意庇护他免于起诉。情况特别严重;在执行公务期间,擅离职守,叛逃到外国驻华领事馆,情节严重的;对许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徇私枉法、叛国、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立军后来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在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中重建档案、调查取证、补充证据、保留物证;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协助复查,为公安机关破案发挥了重要作用,徇私枉法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立军犯开小差罪后,自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投诚的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立军犯有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被告人王立军揭露了他人重大犯罪的线索,在相关案件的侦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立下了重大功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审判结束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
标题:王立军“四宗罪”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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