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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部长谢赴云南昭通彝良地震灾区,寻求抗震救灾支持。

9月7日11时19分,云南省昭通市宜良县发生5.7级地震,造成宜良县、昭阳区和大观县不同程度的灾害和人员伤亡。地震灾害发生后,财政部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财政部部长谢第一时间与云南省财政厅联系,了解灾情和应急情况,表示财政部将尽最大努力增加对云南抗震救灾的财政支持,并指示云南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财政部办公厅、预算司、社会保障司、经济建设司等部门领导也及时致电云南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认真询问灾区情况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出于对云南和灾区人民的关心,谢连夜陪同总理到彝良地震灾区了解灾情和前期救灾工作的安排和进展情况,并对财政部门支持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谢旭人: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落到实处

一是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的关怀。云南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促稳定的战略高度,积极支持和配合民政、卫生、土地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援、灾民安置和善后安置等工作,确保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得到落实,确保党和政府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谢旭人: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落到实处

第二,要积极筹集资金,及时拨付,充分保障救灾和应急所需资金。云南省、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灾情,在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安排好整个救灾资金板块,分清主次,果断调整支出结构,及时筹集和拨付救灾专项资金,确保救灾资金投入到民生最关键的领域,如衣、食、 为受灾群众提供住房和医疗服务,修复重建灾区桥梁、道路和水利工程,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

谢旭人: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落到实处

第三,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花好每一分钱,让灾区人民放心满意。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政府制定的救灾资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按照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支出,救灾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由上级拨付,同级安排,应全额纳入财政专户,捆绑使用,单独核算,封闭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运行。市、县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并出台可操作的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规范救灾资金的运行。接受和发放救灾专项资金应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公开账户、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计划和公开发放程序,实行“一卡”发放,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最需要救助的灾民。

谢旭人: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落到实处

第四,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加大对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督促昭通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有效管理和使用好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动态。及时纠正救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防止转移、挤占和挪用救灾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违反救灾资金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要求严肃处理。

谢旭人: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落到实处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为落实谢提出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9月7日晚向昭通市发放了1000万元抗震救灾应急基金。下一步,云南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支持彝良、昭通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集、及时发放和拨付救灾专项资金,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标题:谢旭人: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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