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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获悉,由于最近的暴雨,我市部分住宅小区出现了屋顶、外墙、外窗等渗漏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紧急通知,明确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确保渗漏等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对业主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负责组织协调住宅工程雨后渗漏的调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在雨季增加对房屋的安全检查,发现房屋立面脱落、地下室积水、屋顶和公共部位渗漏等问题。,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修理;涉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应及时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提出申请。
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渗漏等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后,应当由业主和相关单位验收并签字。如果住宅工程仍在建设工程的保修期内,修复部分的保修期应从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标题:住宅区房屋渗漏开发商为第一责任人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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