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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已经达到上学年龄的女儿进入理想的学校,李先生按照妻子的建议办理了“假离婚”,但离婚后,他的妻子王女士改变了脸色,拒绝再婚。李先生认为前妻的行为是欺诈行为,向法院起诉对方,希望收回离婚协议中分割的两处房产。昌平法院近日就此案举行了庭审。
为了帮助已经达到上学年龄的女儿进入理想的学校,李先生按照妻子的建议办理了“假离婚”,但离婚后,他的妻子王女士改变了脸色,拒绝再婚。李先生认为前妻的行为是欺诈行为,向法院起诉对方,希望收回离婚协议中分割的两处房产。昌平法院近日就此案举行了庭审。
夫妻因购买学区而被称为“假离婚”
43岁的李先生与妻子王女士于2008年8月13日登记结婚,他的女儿小李在婚后不久出生。随着女儿到了上学年龄,为了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夫妇俩讨论了在海淀区买一个学区的计划。
由于这对夫妇名下已经有两栋房子,所以购买学区的房子有很多限制,所以李先生和他的妻子商量,他打算在购买学区的房子之前先以他的名义出售一栋房子。
然而,他的妻子拒绝了他的提议,并建议他们可以申请“假离婚”,以避免购买限制政策。妻子提出可以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将两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然后李先生以自己的名义买下学区的房子,买下学区的房子后再结婚。看到女儿的上学年龄日益临近,李先生终于同意了妻子的建议,以便尽快买下一个学区。
该男子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2016年2月27日,李先生与妻子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将他们名下的两套房子转让给他们的妻子。
离婚后,李先生借钱在海淀区买了一所学区的房子。做完一切后,李先生找到妻子,要求再婚,但被拒绝了。
最初,我打算在空制定一项政策,但我没想到会以彻底失败告终。李先生感到很胆怯。在与前妻协商不成的前提下,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的三项财产分割和四项债务处理条款。
李先生说,之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离婚原因”的内容是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随意填写的,而“抚养子女”、“分割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协议都是为了尽快离婚和购买学区房屋而填写的,这不是他的真实想法,所以他希望取消这份协议。
这位女士说双方的关系很早就破裂了
庭审当天,李先生和王女士分别由律师陪同出席庭审。李先生说,在他再婚的提议被拒绝后,王女士把他赶出了家门,并把他所有的个人物品都扔出了家门。李先生称,王女士的做法显然是蓄谋已久的,利用其急于为女儿买一套学区房的心理,故意欺骗其放弃离婚协议中仅有的两处房产,最终达到垄断全部房产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面对前夫的指控,王女士表示,对方诉讼的事实和理由都是虚构的,涉及的两处房产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其中一处房产是她父母婚前购买的。所涉及的不动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的。
关于离婚原因,王女士说,双方从2010年就分居了,夫妻已经多年没有在一起生活了,甚至孩子都是试管婴儿。“我一直想保留这段婚姻,但是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家了,外面有不正当的行为,还有家庭暴力。我们夫妻感情早就破裂了,不是因为在学区离婚,也没有所谓的欺诈。”王女士在法庭上有点激动。
这位妇女反诉她的前夫隐瞒财产
王女士的律师表示,离婚是真与假,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此外,离婚协议书是李先生本人写的,被告王女士只核对并签字。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没有强迫,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李先生声称离婚协议是欺诈性的,他应承担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王女士也提起反诉,称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她所有,女儿也由她抚养。“我是家庭主妇,家里的产权都在他手里。我完全不明白。离婚后,我发现他隐瞒了巨额财产。”王女士称,其前夫仍拥有汽车、房产、股权等财产,故请求法院取证查明,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或分割李先生故意隐瞒财产的财产。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标题:夫妇为购学区房“假离婚” 最后鸡飞蛋打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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