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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由于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失,城市管理执法经常受到争议。今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被确定为中国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并于近期发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现在起至9月18日,该网站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

住建部: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拟纳入城管执法范围优房客

《办法》明确规定了公众关注的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和执法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城市道路违章停车和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的处罚权也将纳入城市管理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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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范围主要涉及六个方面: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交通、供水和食品药品。

如何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根据《办法》,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可以通过勘验、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核实当事人身份和其他相关信息,现场取证,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此外,您还可以询问案件的当事人和证人,查阅、检索和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等。也可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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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办法》也限制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建议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以示身份,城市管理执法的制服和标志在全国统一。还建议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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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1城市管理可以贴贴纸吗?专家建议明确范围

就执法范围内的交通管理而言,《办法》提出了在城市道路上非法停放机动车享有行政处罚权。

即可以直接粘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汪静波解释说,交通管理部门的部分权力被赋予,相当于综合权力。

她认为,《办法》体现了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反映了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关系。列举和概括在立法中也是可行的。

然而,她指出,不同领域的划分可能导致新的权力重叠,并建议执法范围应更明确,应注意权力的削减,并应进一步研究权力划分的科学性。

那么,以前城管有没有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呢?

北京城管队员告诉《新京报》,目前在城管执法中没有机动车执法权。

据此前报道,2014年,城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对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张贴“违章停车通知”。然后,违反者应该按照程序处理。

2主管部门承担共同管理人员执法的后果

城市管理中的暴力执法经常发生。此前,城管执法部门曾数次将责任推卸给共同经理等临时工。《办法》明确规定,共管人员辅助执法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同级城管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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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授表示,这也意味着“临时工已被解雇”不能作为今后相关部门的免检卡,从而避免了临时工“出轨”和用人单位逃避责任的现象。

此外,《办法》还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共管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共管人员的职责也明确规定为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检查、信息收集、制止违法行为等辅助执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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