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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员会今天宣布,市政府修订和完善了《上海市非经营性公共汽车配额拍卖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现行的公共汽车配额拍卖管理规定。主要是调整申请参加拍卖的个人的资格,详见下文。点击左下角的原文可以找到公告的全文。

大调整!持居住证参拍沪牌需连续缴3年社保优房客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交通委下发通知:从2016年6月19日起,暂停申请参与公共汽车配额拍卖登记业务和直接转让使用中的公共汽车配额。重新开放的时间将在市交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届时,请申请人按照《条例》和《服务指南》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业务。《条例》的具体内容可在市交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从6月20日起,12345、12319和4008881220热线将接受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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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的主要方面

1.要求在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申请之日前连续三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要求不具备使用公共汽车定额登记的机动车,且未持有公共汽车定额证书的。

三、对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出具体要求。

标题:大调整!持居住证参拍沪牌需连续缴3年社保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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