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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机构统计显示,截至目前,2016年共有152起“土地王”案件。按总价计算,前50名“地王”中,国有企业获得27个,总营业额达1094.9亿元,约占54%;从另一个角度看,在50个总价“地王”中,有42个案例是上市公司获得的,总金额为1682亿元。
“土地之王”的标准是什么?事实上,目前还没有权威的说法,它一般指的是某一区域内总成交价格最高的土地、最高底价或最高底价。按照这些标准,2016年出现了152例“地王”,这似乎太多了,但也不离谱,因为中国有很多城市,而且每个城市都分成多个区域,所以很多地王自然会出现在当前很多城市楼市回暖的背景下。
“地王”之所以不受公众欢迎,是因为“地王”不仅推高了土地价格,导致一些地方更加依赖土地融资,还直接推高了该地区的房价,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因此,公众舆论对“土地国王”持批评态度。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优点和缺点。例如,“地王”的出现也有利于丰富地方财政,为公共支出和改善民生提供支持。
此外,“王迪”也是观察楼市变化的“窗口”。例如,自2016年以来,已经有152个“土地国王”,只有21个在一线城市;同样的统计口径在2015年只有95个,包括一线城市的51个,这至少解释了两个问题:第一,今年房地产市场普遍比去年热;其次,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今年开发商的目标逐渐转移到一线城市以外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从统计数据来看,“地王”的数量和交易量都反映出大多数“地王”是由上市企业和国有企业制造的。在这方面,有一种观点认为,因为创造一个“土地国王”相当于推高房价,似乎国有企业不应该这样做。毕竟,国有企业不能忽视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创造了大量“土地大王”的事实反映了房地产市场被寡头垄断的现实。
事实上,无论是上市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作为市场参与者,都有权参与土地拍卖,夺走“土地王”。上市公司对股东负责,必须有业绩;国有企业要想保持和增加国有资本的价值,就必须有所作为。此外,在中小开发商逐渐被市场淘汰的情况下,只有上市企业和国有企业才有实力参与“土地王”的竞争。因此,上市企业和国有企业创造“地王”是正常的。
事实上,“地王”并非完全由上市企业和国有企业制造,而是由多方共同制造,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为“土地王”可以提高城市的地价和房价,给地方财政带来可观的土地销售收入和税收收入;此外,“王迪”经过开发利用后,很容易成为该地区的标准项目,有利于提升城市的外部形象。因此,业内众所周知,有些城市管理者会有意无意地打造“王迪”。
此外,"土地国王"的出现也与房地产投机者和买家有关。过去,房地产市场低迷时很少有“地王”,房价上涨期也是“地王”的爆发期,因为房价上涨改变了开发商的预期,房价上涨明显与需求方有关。与此同时,"土地王"的出现也与出价最高者的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密切相关。
虽然“地王”似乎是一种市场现象,不能完全消除,但笔者认为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地王”,以免扰乱房地产市场。例如,物业市场应实施融合机制,当地价超过规定比例时,土地拍卖应自动暂停或取消。最近,苏州规定,如果报价超过最高报价,土地转让将被终止,投标结果无效。这种融合机制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另一个例子是,对于主要城市地区的地块,应限制单一转让面积,以降低总转让价格。此外,土地供应应暂停集中出现的"土地国王"在一定时间内,使开发商可以冷静面对。此外,要加强对“地王”的监管,防止“地王”成为“囤积土地”。
标题:专家建议土地竞拍推“熔断机制”超最高价即终止出让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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