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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锡市人民社会的官方报告,无锡市特殊药品管理中包括17种抗癌药物。其中,尼洛替尼是我市2013年医疗保险的特殊药品,其余16种药品参照特殊药品管理。这16种药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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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保险人按规定使用上述16种抗癌药物所发生的费用,被保险人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实际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35%和40%。该政策将于2019年5月20日实施。
为规范药品管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专用药品的使用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生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在分配过程中主要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
患者到指定医院的特殊药品主管医生处领取特殊药品。符合条件的,由责任医生出具《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由医院医保办公室确认;
第二步
患者或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当场出具合格的特殊药物治疗证明;
第三步
患者持特殊药物治疗证明、责任医生处方、评估表和社会保障卡到个人选择的特殊药物指定药房直接购买药物。
目前,市区五家特殊药品定点药店是:
无锡华汇盛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小木桥药店(英龙桥南,小木桥农贸市场旁)
无锡华汇盛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瑞路营业部(广瑞路大润发超市附近)
无锡天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德堂药店(杨桐路水仙里1-8号)
无锡何山集团健康人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健康新药房(解放东路810号,朝阳广场公交总站对面)
无锡何山集团健康人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建民人参药店(水秀新村411号,水秀食品市场入口处)
标题:无锡市17种抗癌救生药品纳入专项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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