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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董事长张澜加入了外国国籍,这使得法院传票无法送达。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俏江南回应称张澜不想将此事诉诸法庭,并对法庭让媒体“传话”的做法表示不满。然而,随着张澜事件的发生,人们开始关注这样一个问题:近年来,涉及中国人国籍变更的经济纠纷频频发生。如何预防和处理此类涉外经济纠纷?张兰显然声称在中国休养,但为什么法院不能给她传票?

张兰代理人领取传票遭拒 法院代理人手续不合法

今年9月,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先生将张澜告上法庭,要求张澜按照双方签订的分居补偿协议办理相关房屋过户手续。法院立案后,联系不上张兰,退回了邮寄的起诉书和传票。经核实,张澜已于今年9月17日注销账户并变更国籍。

张兰代理人领取传票遭拒 法院代理人手续不合法

在事件被媒体不断曝光后,俏江南回应称张澜已派律师到法院领取传票,但被驳回,法院让媒体传递消息的做法令俏江南非常被动。

张澜的人显然在中国,为什么法院要通过媒体“隔一段时间就喊一声空 ”?你为什么拒绝他的代理人申请传票?北京朝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等待张兰主动找到法院,因为法院已经把她弄丢了。周二早上,一名自称是张兰经纪人的男子打电话给法官。如果代理人来取传票,他必须办理代理手续。如果她是外国人,她需要得到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认证,或者她会亲自来并在法官面前签署代理手续。所以法官不能传唤他。

张兰代理人领取传票遭拒 法院代理人手续不合法

如果无法联系到张澜本人或其具有法定程序的代理人,案件将进入“公告送达”程序,公告期结束后,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

法官:我在等张兰主动找到法院,因为法院找不到她,而且各种方法都已经用尽了。会议将在三个月内宣布和召开。

记者:然后呢?会缺席判决、执行吗?

法官:我们不想事情变成那样。

张澜一案使人们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明显是黑发黄肤,中国身份证和流利的汉语,但一旦发生纠纷,他们就成了外国人。这种情况近年来很常见。然而,中国政党经常遭受巨大损失,因为他们不知道。

张兰代理人领取传票遭拒 法院代理人手续不合法

今年7月,《经济学之声》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北京的一家企业与一家商店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但后来却告诉房主,那是一家外国人的房子,禁止经营。就这样,房屋合同无效,而投入的两百万元装修费用相继砸到了水漂。受害者陈女士提到了这一点,她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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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因为她是中国人,你不能认为她是外国人,你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朝阳法院亚运村法院是北京最大的涉外法院。国家副主席刘力介绍说,近年来,涉外婚姻和经济财产纠纷呈上升趋势。

通常,这类案件的审理和处理与普通民事案件相同。然而,有一种情况很棘手:中国的外国人在中国没有“惯常居所”,也就是说,他们在被起诉时没有在中国居住一年。这类案件必须经过涉外送达程序,从管辖权、辩护期、审理期、有效判决执行等方面来看,该程序周期长,执行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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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院还发现,一些人在改变国籍后仍持有中国身份证。这也为民事纠纷埋下了隐患。

刘丽:今年我们也在调查一些当事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仍然持有中国身份证的情况,可能会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刘力法官建议,与涉外人员或可能变更国籍的人员发生民商事关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刘丽:首先是核实对方的身份;第二,尽管这些人持有外国护照,但他们的惯常居住地可能仍在中国。掌握这些情况不会像涉外程序那样繁琐;例如,如果这些当事人在中国拥有不动产和汽车,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和财产保全,以便利后来判决的执行;对于因不了解民事案件而不配合民事诉讼的外国人,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出境,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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