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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召开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创新农业管理体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等重大政策问题将会酝酿新的突破。未来如何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如何在保证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种植业产业化,强化农业用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金融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然而,农村金融一直是中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资金外流更加严重。有人把农村金融中的“多存少贷”现象称为“抽血”,不利于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那么,在当前环境下,我们应该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呢?如何使农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方向?金融这只看不见的手如何支撑农村金融的发展?
现状
“中国金融最薄弱的环节”
根据央行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截至今年9月底,主要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7%,分别比大中型企业贷款增速高出9.9和4.0个百分点。前三季度,主要金融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银行、金融公司的本外币农村贷款、农业贷款和农民贷款分别增加2.0万亿元、3233亿元和494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041亿元、887亿元和111亿元,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保持较强态势。
然而,在这些光明的数字背后,农村金融仍然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
根据中国银监会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统计数据,自2009年10月以来,金融机构空白象镇基本金融服务的全覆盖已经正式启动,金融机构空白象镇的数量已经从2945家减少到1696家——但这意味着在中国仍然有
"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密度普遍下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表示,这种下降始于1997年,并在2001年左右达到顶峰,当时四大国有银行退出了县以下一级。虽然近年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有所增加,但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密度并没有上升。据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底,中国农村银行的数量已达799家,农民互助基金50家,贷款公司9家。然而,与中国2800多个县市相比,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仍然远远落后。
其次,农村金融资金外流更加严重。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认为,由于县内的工、农、中、建、邮储蓄银行不是法人实体,独立权限小,审批链长,业务发展不灵活,难以形成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受金融机构信贷运行机制的制约,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央行对20040户家庭的调查显示,家庭私人贷款平均金额为1617元,家庭正规金融贷款平均金额仅为999元。对农村中小企业来说,银行信用社的贷款约占其贷款的47%,其余部分来自民间金融和其他渠道。
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农村金融服务供需不平衡、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状况已经得到很大缓解,但城乡金融服务仍存在巨大差距。
“与十年前相比,财政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有了很大的飞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解决“农村金融是中国整个金融业最薄弱环节”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一论断并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协会主席杜小山(音译)认为是这样的。
对策
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短缺问题
日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快解决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那么,在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短缺的过程中,我们将关注哪些方面?
创新抵押形式解决担保难题
贷款困难主要受到农民缺乏有效抵押品的制约。建立担保机构和创新担保形式已成为改革的重点。
“我们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能出借。金融改革后,房子可以抵押,金融问题马上解决。”福建省沙县高桥镇村民朱说,他想用这笔贷款进行土地转让,将50多亩山地改造成20多个鱼塘。
朱的成功得益于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沙县支行推出的新农村住房集体建设项目贷款和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项目。长期以来,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制约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实现增收致富的突出问题。主要受到农民有效担保不足、信息不对称和金融机构运营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在各地的实践中,建立担保机构、创新担保形式已成为改革的重点。
据了解,中国农业银行(601288)已在其“金穗惠农卡”上加载了农户小额贷款功能。农民发放贷款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随时通过柜台、自动取款机、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办理贷款支取和还款,实现一次性信贷和回收,大大提高了资金获取效率,降低了贷款利息成本。为了解决农民有效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中国农业银行创新担保模式,允许3-5户独立组成联合担保小组,相互提供担保。
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
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内生动力,为农村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银监会批准的三类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它能更好地掌握当地农村、农民和农业中小企业的信息,具有一级法人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和简单的办理程序等优势,可以弥补一般商业银行支农的不足。同时,这些机构可以满足农村农户和小企业资金需求小、频率高、时间短的特点,为农村地区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目前,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生力军”。专家认为,为了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内生动力,今后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奖励机制、保障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业内人士还建议加快新金融机构的建设,在完善现有村镇银行的基础上,考虑在试点县设立民营银行。对此,温铁军表示,农村要重视发展以小农户为主体的互助基金组织,培育以社区为边界的新型村级合作金融。同时,积极引导和创造条件,加快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稳步发展社区银行,鼓励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民共同基金组织结合,与农村信用社适度竞争,发展适度竞争主体和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土地确认:促进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
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并最终激发金融资源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长期目标。
农村土地权利的确认使得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流转成为可能。业内专家认为,确认农村土地有助于增强农民在金融活动中的还贷意识和能力,从而引导农村金融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此外,农村土地的确认有助于消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
广东省金融学院院长雷璐认为,促进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最终激活金融资源,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长期目标。土地是农民的核心生产要素,是农村经济赖以生存的核心资产。促进土地资源进入资本市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事实上,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土地的市场价值逐渐增加,但目前的土地交易机制不允许农民获得土地增值的好处。据了解,在四川省凉山州的改革探索中,农民的剩余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委托给农村金融机构托管——例如,成立了一个新的“农村土地信托银行”,将农业产业化作为一项资本投资,收入和收益由农民分享。即使农民去了城市,甚至住在不同的地方,他们仍然可以获得信任的收入。
环
农村金融发展的金融支持
近年来,中央政府逐年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农村,鼓励农民小额贷款。
其中,政策措施包括: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对农业贷款实行税前全额准备金,对小额贷款、农业担保和农民农业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放宽金融企业核销涉农贷款呆账的条件,简化税务机关审核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程序和程序,加快审核速度,提高审核效率,促进金融企业及时化解不良资产,防止农村信贷收缩;支持农业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农业风险防范从“政府救助”到“保险理赔”、从“事后救助”到“事前防灾”的转变。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成本补贴资金是通过中央预算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它的实施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稳步扩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支持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农村银行的建立和成长,对弥补中小企业涉农服务金融主体的不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当地经验
河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补贴1565万元
河北省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收到中央政府1565万元的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
在新农村金融机构自行申报、县区市财政审查汇总、财政部审批的基础上,今年全省符合中央补助条件的新农村金融机构有10家。符合补贴条件的贷款余额为78227.25万元,按2%计算的补贴资金总额为1565万元。
据了解,中央政府以当年平均贷款余额的2%补贴符合要求的农村银行。
广西新农村金融机构定向成本补贴同比增长一倍
为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支农长效机制,广西积极实施中央政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年度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2012年,自治区财政为2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赢得中央补助资金4513万元,同比增长140%。
定向费用补贴的实施缓解了新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初期的财务压力,帮助机构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弥补了一般商业银行对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金融服务的不足。(宗和)
标题:村金融:为推动农业现代化“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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