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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今天(20日)上午,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此前媒体报道,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于去年9月首次开庭,今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庭审于当天结束。由于案件本身仍难以解决,且国内没有成功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案件难度更大。
黄光裕的内衣交易案经历了许多波折。2011年9月,投资者李岩起诉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判后仅半小时,李岩和其他原告提出了追加诉讼的请求,向法院提交了新的证据,并增加了诉讼标的,而被告的律师提出了异议。之后,法官宣布休庭。但是李岩立即放弃了诉讼。
不久之后,李岩和其他四名股东再次起诉黄光裕,此案原本计划于去年12月开审。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法院驳回了黄光裕的上诉请求,裁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拥有管辖权。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
在7月开庭前,原告的四名股东中有两名暂时撤回了诉讼。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完成了质证并选择了适用的法律。黄光裕向法院提供了32份证据,与原告的证据相同,但交易细节有所不同。虽然这个案子从未有过突破。但是,随着军队的不断扩大,诉讼股东的数量从一个扩大到几十个,单笔索赔金额达到400多万元,合计增加到700万元左右。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宣判:股民诉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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