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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视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李克强强调,经济适用房不是过去的福利房,要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经济适用房。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严肃查处以各种方式骗取租金和购房款、侵占保障性住房等违法违纪行为。

李克强:鼓励地方对保障房先行立法

同日,李克强还主持召开了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和运营现场会,听取了省(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李克强表示,要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这也有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降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合理转移的门槛。同时,经济适用房产业链长且强,可以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形成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有效刺激经济增长。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惠民、稳增长、调结构中的作用。

李克强:鼓励地方对保障房先行立法

李克强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达到70%以上的年度目标,总体进展顺利。我们要特别注意竣工和入住的环节,真正形成有效的供应。首先,对于住房质量问题,应实行“零容忍”,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支付补偿的人应该得到补偿,那些被清除出市场的人应该被清除出市场。二是配套设施不足,要抓紧完善,确保市政和其他基础设施同时竣工,尽快满足入住条件,这是竣工的重要标准。第三,对于拟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必须从方便居民就业、就医、上学和购物的实际需要出发。

李克强:鼓励地方对保障房先行立法

李克强表示,随着经济适用房供应量的不断增加,建立可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各地在居民收入动态跟踪、经济适用房进出、租金收取等方面都有很多好的做法。鼓励地方立法为完善政府监管、规范市场运作、实现经济适用房可持续运行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李克强:鼓励地方对保障房先行立法

最后,李克强表示,要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性投资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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