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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克星对信托证券账户重新开放的消息表示欢迎。张克星在接受蔡上《中国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如果降低信托账户费用,未来的产品发行将首先考虑信托模式,但合作信托公司会有一些选择。 金融业务:经过三年的时间,邓忠公司终于开立了信托证券账户。这对阳光私募股权行业会有什么影响?张克星:这对私募股权行业来说显然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首先,信托证券账户的开通解除了阳光私募发行产品的限制,为阳光私募与券商理财产品和公共基金的竞争提供了公平的途径。 其次,信托证券账户开通后,短期内信托账户价格将大幅下跌。此外,目前市场相对低迷,证券信托产品不易发行,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在未来1-2年内,渠道成本可能会非常低。对于私募来说,这将直接降低私募的运营成本,这样就不用每年在账户上支付几百万甚至几百万美元。 第三,如果成本太高,投资者会买单,而成本的降低也会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利益。例如,私募股权公司可以用这笔钱来培养和招聘人才。 “金融业务”:如果信托账户的管理费将来减少,你会选择发行信托产品吗? 张克星:事实上,我们一直都很关注信任模式。自去年以来,出现了一些创新产品,包括伞型信托和有限合伙制信托,实际上都是为了降低信托账户管理费的成本。但即使通过这些创新方式,成本仍然相对较高,至少50万元。因此,我们认为发行信托产品的成本太高,所以我们总是选择有限合伙制。 我们现在正在考虑发行信托产品。目前,a股处于低估区间,许多股票表现出良好的投资价值。从未来2到3年,这是一个发行积极管理的股票产品的好时机。 “金融业务”:你们发行的几个产品都是有限合伙制的。为什么您仍然使用信托模式作为发行阳光私募产品的首选渠道? 张克星:首先,信托是阳光私募股权产品自2005年以来的主要运营模式。它已经被业内许多投资者认可了7年,也是阳光私募股权产品的成熟模式。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第二,信托规模近年来发展迅速,也有很多信托公司提供信托渠道。对于阳光私募股权,也有大量的空. 第三,2009年阳光私募逐步采用有限合伙模式。与信托模式相比,有限合伙制模式有一定的优势,但主要的缺点是,与信托模式相比,这种模式在我国还不成熟,很多投资者不了解这种模式,会产生疑虑。事实上,这两种产品之间没有区别,只有组织形式上的区别,但信任是目前的主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信托账户的价格下降,就不能阻止客户解决渠道问题。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只要客户同意,我们会发行什么样的产品。 金融业务:作为私募,未来将有更多的独立机会选择合作信托公司。选择合作信托公司时,你会更关注哪些优势? 张克星:信任是一种渠道,我们首先会考虑这种模式对投资的影响。因此,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尽量选择一些没有设置太多限制的信托公司。例如,一些信托公司将设定更高的止损线,或者对仓位有严格的限制,比如购买仓位不能超过10%的股票。对于我们的价值投资阳光私募,短期净值波动是可以容忍的,过度的持仓限制会限制我们的运作,所以我们会选择一些限制相对较少的信托公司。 其次,我们将选择资质和信誉相对较高的信托公司。规模太小的信托公司可能无法提供客户资源,而一些信托公司拥有强大的客户渠道。当我们发行产品时,我们还可以支持产品招聘并为我们带来资金。这些信托公司也将是我们的主要合作伙伴。第三,一些研究能力强的信托公司会更有竞争力。一些信托公司有自己的R&D团队,他们将研究一些创新产品,并在产品创新和投资方面提供一些新的想法和机会。这些信托公司也是很好的选择。 第四,获得股指期货牌照的信托公司也将是我们的首要考虑。虽然我们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发行对冲产品,但股指期货的资格至少可以为我们的产品留下更多的空空间。此外,这些公司都有很强的背景,如果将来行业中有新的业务,他们将是第一批合格的公司,这将是未来竞争力的一部分。

标题:北京格雷投资总经理张可兴:选择信托公司的四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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