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实体化运作,吸引和集聚产业招商、运营管理、投融资等相关领域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任职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报名职位
各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和方式
1.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可登录http://106.15.72.128:89/xs/网站进行线上报名,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7:00。
3.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18113、0510-8870376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2-68438159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产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人岗相适度评价:通过人岗相适度评价对人才进行评估,根据测评结果,按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名单。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人岗相适度评价后,择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面谈由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第三方机构按照岗位要求另行组织。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进入面谈环节的应聘者需按岗位要求提供个人资格证明,届时将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即未进入面谈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根据应聘者的情况递补。
(六)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该职位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与职位、业绩、贡献相挂钩。试用期原则为3-6个月,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职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
3.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和任职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附件: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标题: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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