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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兴市发布的官方报告,宜兴市发布了《宜兴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条例》将宜兴市建设项目划分为住宅、办公、商业、文化体育设施、医疗设施、教育设施、工业、交通枢纽、公园等九大类,并针对不同区域和建筑类别提出了新的停车位配置要求,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条例》颁布后,在新城区,每100平方米商品住宅项目将至少修建1.2个机动车停车位。

宜兴市出台了新的停车位分配标准

《宜兴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管理规定》亮点

一是相关建设项目停车位配置标准提高。如住宅类商品房分配标准从0.8辆/100m2提高到1.2辆/100m2,经济适用房分配标准从0.4辆/100m2提高到1.0辆/100m2,可以有效缓解居住区停车问题,满足市民对未来停车位的热切期望。

宜兴市出台了新的停车位分配标准

第二,根据我市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上下车的实际情况,学校停车位的分配指标有了很大的提高——每100人有50个小学教职工停车位和12个学生上下车停车位。因此,未来我市将新建一所6轨小学,约250个停车位,能更好地满足相关停车需求。

宜兴市出台了新的停车位分配标准

根据不同的标准,市区分为两类

解决停车难问题,不是简单地通过停车设施无限制地增加供给,而是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政策,建立公共优先、绿色出行、价格引导等综合控制机制。《条例》考虑到新区和旧区不同的建设条件,进一步优化了停车配置和建设指标体系,明确了差异化发展战略,将城市分为两类停车区。

宜兴市出台了新的停车位分配标准

一级区主要包括翼城和定蜀古镇,建设标准较低,上限较高。通过适度供应和全面控制来鼓励公共交通,可以迫使公众改变他们的出行观念,减少小型汽车的使用频率,减少道路拥堵和停车冲突。二级区是指中心城市一级区以外的区域。分配标准很高。原则上,供给是有保证的,适度控制的,以尽可能满足社会的停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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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以商品房为例,一类小区(老城区)的住宅建筑停车率不能大于1.1辆/100㎡,而二类小区(新城区)的停车率不能小于1.2辆/100㎡。对于普通商业项目,一类区域的停车率不能大于1.0辆/100㎡,二类区域的停车率不能小于1.5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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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细节,体现人文关怀

居民区没有充电桩,不允许安装汽车送来的充电桩,外出没电时很难找到充电设施,这是许多市民称赞各种电动车等着看的主要原因。《条例》要求今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收费设施应全部预留给建筑物内的停车位,新建住宅区的停车设施应预留收费桩,设置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同时,新建住宅区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配备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应不少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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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还明确规定,除住宅停车位外,游客停车位应按住宅停车位总数的2%单独设置。原则上,它们应该建立在地面上,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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