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加强孕产妇疾病治疗和安全助产的通知
市(县)区卫生委员会、吴昕区民政卫生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孕妇和新生儿,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流行防控期间孕妇治疗和安全助产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5号)的要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合防控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孕妇的治疗和安全助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加强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管理
(a)加强产妇保健管理
1.各助产机构应加强医院感觉的预防和控制。根据医院条件,产科诊所和病房应尽可能创造独立的通道,并在产房、产科、母婴同室实施医院感觉的预防和控制要求。
2.各机构应通过APP、电话、视频和网上孕妇学校,加强对孕妇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妇做好自我监测和家庭保护工作。
3.要规范高危孕妇管理,认真筛查和评估孕妇的妊娠风险,根据孕妇的孕周、产前检查内容、妊娠风险等级和孕妇自我管理能力确定下一步随访时间。如果有任何异常,他们应该及时看医生。
在妊娠晚期和有妊娠并发症/并发症的高危孕妇中,应指导她们按时接受产前检查。
4.在防疫和控制期间,产后访视通常通过电话或视频进行。
(2)加强对集中或孤立在家的孕妇的管理
1.在集中隔离或家庭隔离期间,可以适当推迟产妇检查。如发现分娩迹象或其他产科异常情况确实需要治疗,孕产妇系统管理单位应按要求出具《高危孕产妇转诊单》。
重点是隔离(家庭或集中隔离,隔离原因)和相应的检测结果(如核酸检测等。),并根据需要将其运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以避免孕妇和产妇到自己的医院就诊(隔离的孕妇和产妇咨询医院详见下文)。
无锡市隔离孕产妇接受指定医院会诊
2.各定点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细化接诊流程,设立隔离病房、隔离产房和隔离手术室,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掌握辖区内集中或隔离在家的孕妇信息,密切关注孕产妇体检和分娩情况,在出现异常情况时提前告知转诊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规范《高危孕产妇转诊单》的发放。
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定期报告辖区内孤立孕妇、疑似和确诊孕妇及儿童的信息(统计样本表另行下发)。同时,辖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和规范做好各类防控工作。
(3)加强对发热孕妇的管理
1.全市所有助产机构都要做好预检和分诊工作。已设立发热门诊的助产机构(见下图)应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人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苏卫〔2020〕3号)的要求,设立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完善和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发热孕妇的管理工作。
无锡市助产机构发热门诊
发热孕妇应由专人带领到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对于能够排除疑似感染的孕妇,她们可以去普通门诊。疑似和确诊的孕妇应尽快转诊到指定医院。
2.如无发热门诊机构,分诊发现的发热孕妇应于120日前转到指定医院(市区至无锡市人民医院,江阴至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至宜兴市人民医院)。
(4)加强对疑似和确诊孕妇及新生儿的管理
1.严禁自行转诊:应严格按照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转运系统的相关要求,转运至指定医院。
2.定点治疗:无锡市传染病医院(结合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人民医院(后备)、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见下文)。
无锡市疑似和确诊COVID-19肺炎孕妇入住定点医院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根据需要,安排妇产科、新生儿科、麻醉科等医务人员参与无锡市传染病医院孕产妇的治疗和安全助产,共同确保专业治疗设备、器械和药品到位。
必要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专家组将协调全市儿科及其他人员参与安全助产和治疗。
3.规范急救处理:如产妇分娩过程在转诊至指定医院前已开始,或紧急终止妊娠,运送太迟,医疗机构应采取隔离和保护措施,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运送至指定医院实施后续治疗措施。
4.加强产科与儿科的合作:对于疑似和确诊感染的产妇,产科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新生儿科医生到场。产妇是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诊断后未康复的患者,因此暂停母乳喂养。
5.规范新生儿的处置:
(1)经新生儿科评估,一般情况良好,转移至新生儿隔离观察区。如果疑似受感染的母亲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可将新生儿转移出隔离观察区,母婴可在同一房间或家中进行护理。如果母亲的核酸检测呈阳性或确诊病例,应在隔离观察病房观察新生儿至少14天。
(2)对于反应差、呼吸困难、发热或其他严重临床表现的新生儿,应严格按照运输要求转诊至指定医院。市区的定点医院是无锡市儿童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和宜兴市人民医院
6.落实定点医院职责:隔离病房或病房按规范设置,床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满足服务需求。
成立院内治疗组,治疗组成员应包括呼吸内科、产科和新生儿科的主治及以上医生,并对高危产妇实施项目管理。
7.成立市级专家组保障治疗:无锡市COVID-19成立孕妇和新生儿肺炎治疗专家指导小组,为我市开展重症感染孕妇和新生儿治疗提供指导和帮助,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二、岗位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助产机构、定点机构和重症监护中心之间的畅通、信息互联和有序运输。要统筹医疗资源,确保机构、床位、人员和物资到位,做好医院感防控工作。
(二)各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做好宣传教育、信息报告、技术支持、统筹协调和区域管理工作。
(3)各定点医院应根据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移交验收、医院感觉预防控制等各项制度。,以确保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所有指定医院应提交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负责人等。)于2月13日16:00前至无锡市卫生委员会妇幼保健院,联系人:顾玉京sqbjwx@163。
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地位,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优先保护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妇幼安全底线。
无锡市卫生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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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无锡在预防和控制肺炎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孕产妇疾病的治疗和安全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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