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开放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文化体育旅游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企业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做好“二次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做好我市疫情期间室内体育健身场馆安全有序恢复开放工作,具体如下: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首先,恢复营业时间

2020年3月11日

第二,恢复开放的范围

除各类游泳池(体育馆)、线下体育训练机构和学校设施外,全市各级公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和经营性室内健身场所。

第三,恢复开放的要求

(一)落实主要责任。各场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防疫组织体系,加强健身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个人防护,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二)明确相关标志。各开放场馆通过设置广告牌、播放发光二极管显示屏、提醒员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等方式,加强防疫知识的科普宣传。提倡以个人健身活动为主。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3)严格的录取要求。在公共场所实施戴口罩和温度检测等措施。室内健身场所入口应配备温度检测设备,对所有参与者进行温度检测和“司康码”扫描码验证。体温检测异常或“红色代码”的人员不得进入;对于出现体温≥37.3℃和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各场馆将引导其到临时隔离场所,并通知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四)控制人员数量。日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最大日承载能力的50%,以避免人员聚集,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5米。严禁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和线下培训。实施网上实名预约、换峰健身和网下实名注册健身,完善全程跟踪的闭环管理。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5)加强消毒和通风。按照预防、控制和消毒的标准,对设施、设备等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避免过度消毒。保持室内运动和健身场所通风。当条件允许时,自然通风是首选。如果必须使用空调节,则空气供应应安全且充足。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六)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所,立即配合疾病控制部门采取隔离措施,跟踪密切接触者,杀灭场所等。,并暂时关闭场馆。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恢复开放后,各开放场所的主要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防疫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室内体育健身场所落实各项防疫和控制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系机制,及时反映开放动态,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体育局疫情联合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无锡市体育局

2020年3月10日

标题:从3月11日起,无锡室内体育和健身场馆将重新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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