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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金融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在今天举行的“2012中国信托业峰会”上表示,目前,繁荣的资产管理活动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司或合伙基金的金融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产品和信托公司的金融产品。然而,资产管理需要统一的监管安排。
吴晓灵表示,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有必要完善制度和统一监管。目前,信托法立法后评估已经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对信托法的司法解释正在积极推进,信托支持体系建设和法律法规制定研究正在开展,信托法修订工作即将开展。《信托法》修改和完善的主要方面应包括关于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是否应当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的规定;为明确《信托法》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应当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论信托目的的合法性;进一步明确判断信托目的合法性的基本原则;论受托人的谨慎义务及进一步规定受托人谨慎义务的基本标准。
吴晓灵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使信托行业面临挑战,但也蕴含机遇。《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没有改变现有的监管结构,也使信托公司有可能在该法生效后发起设立公共基金。
标题:吴晓灵:资产管理需要统一的监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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