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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新义27日表示,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最佳做法是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切入点。他说,应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并努力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最佳做法,以取得实际效果。这有利于弥补我国公司治理的不足,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
27日,一个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最佳实践的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庄新义、李小雪出席会议并致辞,安排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推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最佳做法。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督促上市公司增强改善公司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具有积极的意义。”庄新义指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我国公司治理框架初步建立,并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不断完善。然而,由于企业主体差异大、措施不完善、缺乏配套等诸多因素,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参差不齐。在公司治理方面,不仅有一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成功经验,也有许多消极的合规形式,但也存在“雷同而不神”的现象。
庄新义表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十多年前建立以来,在增强董事会独立性、防范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需要改进,独立董事的作用不能满足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独立董事不独立、“明智”、正式等问题多次受到投资者和市场的批评。监事会的低效也是中国企业制度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实践中,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存并没有完全达到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的预期目的。
庄新义认为,从探索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良好做法和成功案例入手,分析和总结其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的先进经验,进行交流和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有利于弥补我国公司治理的不足,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增强各方信心,加深理解,理清进一步完善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的思路。
庄新义表示,公司治理的指导原则具有普遍性和一致性,但由于历史传统和自然禀赋、法律制度、组织文化和市场生态的不同,不同国家、不同阶段、不同企业有不同的治理模式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中国的公司治理应该充分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另一方面,要在理解实践、总结实践、服务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在实践过程中,深化认识,更新观念,改进方法,完善制度,最终促进公司的发展。如何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与资本市场的基本要求相衔接,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找到答案。
庄新义强调,要遵循从实践到实践的正确方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主动性,通过多种方式形成合力,努力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最佳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上市公司协会应充分发挥贴近会员、贴近市场的优势,认真履行查案、总结分析、交流培训、宣传推广的组织协调职能,通过务实、深入、公平、合理、适当、可行的工作和最佳做法,各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和地方上市公司协会应认真参与这项工作。
李小雪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各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地方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第二,在工作计划中,我们应该多做讨论和交流,深入挖掘最佳实践案例;三是大力推广典型经验,注重把握宣传口径;四是协调配合,形成持续工作机制,及时推进专项活动成果。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中国证监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最佳做法。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最佳实践为切入点,通过收集最佳实践、交流讨论、培训传播、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五个环节,收集最佳实践案例,形成最佳实践分类指南,并对相关规则的完善提出建议。
标题:庄心一:补齐公司治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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