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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二司副司长、督察长赵立新近日撰文指出,监管部门应继续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制度、政策、方法和手段,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创业板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创业板监管,赵立新提出,首先,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努力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其次,放松管制和向市场移交权力的时机正在逐渐成熟。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改革,不断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发挥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同时,要不断探索和掌握市场发展规律,提高监管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培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内外部约束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三,要推动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自律组织、监管部门等各方“各司其职”,全面提高监管体系的整体效率。
标题:赵立新:提高创业板监管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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